一、竣工空气备案检测的意义
建筑工程竣工检测空气质量和竣工空气备案检测是根据国家建设部制定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而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已发布的涉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有关国家标准,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安全适用。
二、竣工验收空气检测项目
工程竣工验收环境空气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建筑竣工验收空气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办公楼、医院病房、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旅店、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商场(店)、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医院候诊室、饭馆、理发店等公共建筑。
注:表中污染物浓度限量,除氡外均应以同步测定的室外空气相应值为空白值。
三、竣工空气备案检测的流程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测试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
1.房间面积<50m2时,设1个检测点;
2.当房间面积50~100m2时,设2个检测点;
3.房间面积>100m2时,设3-5个检测点。
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
四、竣工空气备案检测具体要求
竣工验收需要室内空气检测报告。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0.8-1.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24h后进行。然后,出具竣工验收与空气检测报告。